商工信发〔2020〕74号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洛市民政局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
推广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各县(区)经贸(工信)局、民政局、卫健局,商洛高新区科经局、社区管理办事处:
为落实省工信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关于组织申报<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陕工信发〔2020〕143号)要求,组织好我市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智能健康养老产品。智能健康养老产品是紧密结合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具备显著信息化、智能化特征的新型智能健康养老终端产品。主要包括可穿戴健康管理类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家庭服务机器人等五大类。
(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是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和智能健康养老产品,创新服务模式,为民众提供的新型健康养老服务。主要包括慢性病管理、居家健康养老、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等六大类。
二、申报要求
(一)产品或服务申报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时间不少于1年;
2.拥有所申报产品或服务的自主品牌,同一品牌同一产品或服务只能由1家企业申请;
3.具有完善的产品销售网络或服务网络、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4.产品申报单位2019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800万元或产品累计投放数量不低于8000台;服务申报单位2019年度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业务收入不低于600万元或累计服务人数不少于4000人次。
(二)申报的产品或服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请的产品或服务属于《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所列的分类,并满足相对应的要求;
2.申请的产品应为具有技术先进性、质量可靠的量产定型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并已大规模应用;申请的服务应为市场已推广的成熟服务。
(三)已入选《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18年版》的产品和服务,如需继续保留,企业可申请复审。申请复审的产品和服务应已取得良好推广效果,且仍为企业未来推广重点。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申请继续保留《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18年版》中的产品和服务应填写复审表,向所在县(区)经贸(工信)局、高新区科经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各县(区)经贸(工信)局会同同级民政局、卫健局(高新区由科经局会同社区管理办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及服务名单,出具三部门(高新区为两部门)盖章的推荐意见函。
(三)请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九份和电子版光盘)及推荐意见函报送市工信局信息化科(市行政中心西裙楼306室)。《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分类、申报书、复审表等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模板请在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下载。
联系人:市工信局 刘博航 0914-2982935
市民政局 秦 明 0914-2322616
市卫健委 张目泉 0914-2313058
附件:
2.《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20年版)》申报书
3.《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2018年版)》复审情况表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洛市民政局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