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贸(工信)局、财政局,商洛高新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陕西省工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5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区经贸(工信、科经)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此次项目申报工作,安排专人集中时间精心实施,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项目申报。

二、严格审查。各县区经贸(工信、科经)和财政部门对推荐的项目,要根据省上支持重点和项目申报要求严格审核,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所有推荐上报的项目,县级两部门要赴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做好现场核查记录,同时出具核查人签名县级审核联审单(装订至申报资料中)。

三、规范程序。申报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经贸(工信、科经)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项目资料(含电子版),经县区两部门审查后,报市工信局和财政局审核。市工信局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拟奖补名单和研发投入增量,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级两部门备案。纸质资料封面格式统一参照省厅文件附件1,按照申报资料编制目录和页码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县(区)xx企业”,相关附件请登陆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调取查阅http://gxt.shaanxi.gov.cn/kgzdt/63500.jhtml)。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各县区要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对项目组织申报全过程监察和监督,对以虚报、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按时上报。各县区经贸(工信、科经)部门和财政部门请于2021年3月26日前将202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改专项奖励资金申请报告(陕西省中小制造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作为附件)和项目纸质资料(一式3份,其中市财政局1份),报市工信局节能和安全生产科,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项目申报资料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收集上报,市级两部门不单独受理企业的项目申报资料。

 

咨询联系方式:市工信局      电话:2312828

市财政局      电话:2312608

 

附件:《陕西省工信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项目)的通知》

 

 

      商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商洛市财政局

                   2021年3月3日